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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思政

关于开展2023年研究生申请缓缴学费及提交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回执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8-22    浏览次数:

一、研究生缓缴学费申请工作

(一)申请条件

1.本缓缴申请仅包括研究生学费,申请缓缴学费的研究生须为非在职全日制研究生,且不包括MBA(工商管理硕士)、MPA(公共管理硕士)、金融硕士、会计硕士、法律硕士等缴纳非普通学费标准的学生。

2.已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的研究生,如果因贷款尚未到账不能按时缴纳学费,需要在提交生源地助学贷款回执受理的同时,办理学费缓缴申请。

3.拟申请校园地助学贷款或其他确因家庭经济困难不能按时缴纳学费的研究生,需提交学生本人签字的家庭经济困难个人承诺书,真实详细说明家庭经济情况,作为学费缓缴申请材料。

(二)申请流程

1.申请缓缴学费的研究生将填写好的《缓缴学费申请表》(附件1)、《生源地贷款回执》或者《家庭经济困难个人承诺书》(附件4)纸质版材料8月28日下午14:30-17:30递交至4001百老汇官方网站143;烟台专项研究生提交至所在研究院资助负责老师(附件5)。

2.申请缓缴学费研究生于8月25日下午17:00之前将《2023年研究生学费缓缴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发至邮箱gxyjzd@126.com,邮件主题命名“姓名-2023年研究生学费缓缴汇总表

3.已办理生源地贷款或拟办理校园地贷款的研究生缴费日期为“贷款放款日”,其他情况申请缓缴学费的研究生最长可以缓缴至2023年12月31日。所有申请缓缴学费的研究生必须在拟缴费日期前完成学费缴纳,否则将无法发放本学年的学校助学金。

二、研究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回执收取工作

1.请已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研究生将生源地贷款经办金融机构开具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或回执校验码的短信截图打印件(写明姓名、学号、培养单位),于828日下午14:30-17:30递交至4001百老汇官方网站143;烟台专项研究生提交至所在研究院资助负责老师(附件5)。

2.申请办理生源地贷款研究生于8月25日下午17:00之前将《2023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研究生信息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发至邮箱gxyjzd@126.com,邮件主题命名“姓名-2023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研究生信息汇总表”如同时申请缓交学费,请务必发送两封邮件,标题进行对应命名

3. 对于经办银行要求在相关回执材料予以确认盖章的,学生可直接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资助大厅(东校区一号学生公寓三层B座310室)办理确认盖章手续,由学生本人按照经办银行的要求邮寄给指定地址。

4. 已办理生源地贷款的研究生,如果因贷款尚未到账不能按时缴纳学费,请按要求办理缓缴手续,未办理的视为自行垫付学费并注册,待贷款到账后划转至个人账户。

三、关于学籍注册的说明

1.根据《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中农大研生〔2017〕5号)有关要求,研究生应按时足额缴纳学费方能注册。申请缓缴学费后,可进行缓注册,但缓注册不等同于注册,仍需缴清学费正式注册后才会发放学校助学金,以及办理答辩、毕业等手续。

2.研究生院综合处将于学院提交后为缓缴学费的同学进行统一暂缓注册。

 

 

联系人:路惠然

联系电话:010-62736275

 

4001百老汇官方网站学生教育管理科

20238月22

附件1:研究生缓缴培养费申请表.doc

附件2:2023年研究生学费缓缴学院汇总表.xlsx

附件3:2023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研究生信息汇总表.xlsx

附件4:家庭经济困难个人承诺书.docx

附件5:各培养单位及研究院资助工作联系方式.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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