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浏览器版本太低,请使用IE9(或以上)、谷歌、火狐等现代浏览器。360、搜狗等浏览器请使用高速模式。

党建思政

4001百老汇官方网站关于开展2023届优秀本科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5-19    浏览次数: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回信精神,评选在服务乡村振兴中解民生、治学问,具有“自找苦吃”精气神的优秀毕业生,充分展示我校大学生群体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激励广大在校学生志存高远、脚踏实地,把课堂学习和乡村实践紧密结合起来,厚植爱农情怀,练就兴农本领,在乡村振兴的大舞台上建功立业,为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贡献青春力量,现将我校开展2023届优秀毕业生评选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优秀毕业生的申请对象为我校2023届在规定学制内毕业的非定向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根据市教委要求,留学生、港澳台生、委培生、单位定向生不在评选范围。

二、评选条件

(1)热爱伟大祖国,立志听党话、跟党走。树立远大理想,增强“四个自信”,努力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

(2)锤炼品德修为,自觉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品德优秀,自觉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历史虚无主义等错误思想。

(3)练就过硬本领,努力掌握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提高人文素养,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在校期间有重要发明创造或或在知农爱农、强农兴农担当作为中表现突出,为学校、为社会做出突出贡献的毕业生,可优先推荐评选。

(4)勇于砥砺奋斗,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在攻坚克难中创造成绩、成长成才,对响应国家号召献身国防事业,支援西部建设、到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就业、创业的毕业生,可优先推荐评选。

(5)申请“中国农业大学优秀毕业生”称号的毕业生在校期间需至少获得一次校级(含)以上奖学金或“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党员”、“优秀团干部”或“优秀团员”等荣誉称号;申请“北京市优秀毕业生”称号的毕业生在校期间需获得校级及以上荣誉两次以上(含两次,校级优秀毕业生称号除外)。

(6)违纪处分期未满的毕业生、有不良信用记录的毕业生或评选工作开始前成绩尚有不及格的毕业生,不得参加评选。

(7)上报资料信息不实的,取消其评选资格;已经评选为优秀毕业生但在毕业离校前出现不符合优秀毕业生要求的学生,取消其优秀毕业生资格。出现以上情况并已经发放证书的,取消其荣誉称号并收回证书。

三、评选比例

按照学校《附件1:2023届优秀毕业生评选人数分配表》,4001百老汇官方网站推荐校级优秀毕业生41名,推荐北京市优秀毕业生14名。

校级优秀毕业生以班级为单位推荐,按各班人数占全院总数的比例划分后具体分配名单参考《附件2:2023届4001百老汇官方网站校级优秀毕业生评选人数分配表》,请各班在分配名额的基础上额外推荐1名学生参与年级余下1个名额的校级优秀毕业生评选,由学院直接依据各班毕业生提交的申请材料,综合学习、科创、学生工作等方面评选。获得校级优秀毕业生的同学具有资格评选北京市优秀毕业生,每班推荐不超过2名同学参与院级答辩,学院根据申请材料和答辩情况综合评定产生14名北京市优秀毕业生。

四、评选程序

(1)各班级成立优秀毕业生评选小组,由班主任担任组长,班长担任副组长,其他班委成员或学生代表担任组员,评选小组人数不得低于班级人数的15%。按照评选条件及分配名额进行民主评议,鼓励符合条件的毕业生积极申报。

(2)学生申报。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向班级评选小组提出申请,填写并提交《附件3:中国农业大学2023届优秀毕业生登记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均为电子版),由班长收齐汇总进行班内评选。

(3)班级评定小组评选校级优秀毕业生。各班评定小组审核申报学生的评选资格,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评选比例,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评选校级优秀毕业生,推选参加院级答辩的毕业生,将评选结果填写《附件4:中国农业大学2023届本科生优秀毕业生名单汇总表》,连同参与年级余下1个名额的校级优秀毕业生评选学生的《附件3:中国农业大学2023届优秀毕业生登记表》于5月24日12:00前发送至gxy12@cau.edu.cn

(4)学院评定小组评选北京市优秀毕业生。获得班级推荐的校级优秀毕业生参与北京市优秀毕业生答辩,于5月24日12:00前填写并提交《附件5: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2023届优秀毕业生登记表》 《附件6: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2023届本科生优秀毕业生名单汇总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均为电子版)至gxy12@cau.edu.cn ,根据学院通知的答辩时间及要求参与北京市优秀毕业生评选。

(5)学院推荐。学院审核班级评审小组结果,确定学院最终校级、市级优秀毕业生推荐人选,并在学院范围内进行2天公示后,于6月2日前向学校推荐。

(6)公示。学校审核学院推荐结果,面向全校公示7天后上报市教委审定。

五、工作要求

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严格评选。

优秀毕业生的推荐、评选要考察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综合表现。

 

 

 

4001百老汇官方网站学生教育管理科

 

2023年5月19日

附件1:2023届优秀毕业生评选人数分配表.docx

附件2:2023届4001百老汇官方网站优秀毕业生评选人数分配表.docx

附件3:中国农业大学2023届优秀毕业生登记表.docx

附件4:中国农业大学2023届本科生优秀毕业生名单汇总表.xls

附件5: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2023届优秀毕业生登记表.docx

附件6: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2023届本科生优秀毕业生名单汇总表.xls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