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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1百老汇官方网站关于开展2022年度固定资产盘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3-27    浏览次数:

各位老师: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22年度固定资产盘点工作的通知》,现将学院2022年度固定资产盘点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1.领用人自查(时间:2月24日-3月30日)

领用人登录系统,按照《中国农业大学固定资产盘点操作指南》(见附件1)要求进行自查,上报结果。

(1)任务盘点:登录【办事大厅】-704-我的待办-处理。逐条盘点存放地、盘点结果、使用状况,勾选后提交结果。(见附图1)

(2)领用人变更:原领用人登录【办事大厅】-704-我领用的资产-选择资产-申请业务办理-申请领用人变更-填写新领用人及变更理由-提交申请-通知新领用人登录系统并接收资产。(见附图2)

(3)上报自查结果:对自查结果为有账无物的固定资产,填写《中国农业大学固定资产盘点有账无物资产处理申请表》(附件2);对自查结果为有物无账的,填写《中国农业大学有物无账资产处理申请表》(附件3);对于闲置物品填写《中国农业大学闲置资产信息统计表》(附件4)。

2.单位核查、抽查(时间:3月31日-4月10日)

学院对自查结果为账实不符的固定资产进行逐一核查;对账实相符的固定资产按不少于其数量5%的比例进行抽查,其中单价大于10万元的资产必查。如抽查不符合盘点要求的固定资产数量超过抽查资产数量的5%,须领用人限期整改,直至核查合格。

二、相关要求

1.请老师们高度重视本次资产盘点的工作,资产盘点核查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工作方法是见物就点、是账就查、不重不漏、实事求是,做到账物相符,存放地点、使用人、使用单位相符,资产标签条码完整。不得瞒报和虚报。

2.如有相关情况,请于3月30日前将附件2、附件3、附件4电子版发送到zhuzy@cau.edu.cn,其中附件2及有账无物相关证明材料纸质版签字后交到学院131。

 

联系人:朱子怡

联系电话:010-62737333

邮箱:zhuzy@cau.edu.cn

4001百老汇官方网站    

2023年3月27日



附图1:

附图2:

附件1_中国农业大学固定资产盘点操作指南-2022年.doc

附件2_中国农业大学固定资产盘点有账无物资产处理申请表 .xlsx

附件3_中国农业大学固定资产盘点有物无账资产处理申请表.xlsx

附件4_中国农业大学闲置资产信息统计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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