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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思政

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春季学期本科生国家助学金动态调整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3-21    浏览次数:

各位同学:

2022-2023学年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复核和动态调整工作已经完成,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中国农业大学本科生国家助学金实施细则》(中农大学字〔2019〕5号),现启动2022-2023学年春季学期本科生国家助学金动态调整(申请评审)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通过2022-2023学年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新认定和调整困难等级的同学(具体名单见附件)。新认定的困难学生可以申请国家助学金,调整困难等级的学生申请调整国家助学金等级。

二、资助标准与申请条件

1.国家助学金分为三个等级,国家一等助学金为4000元/人/年,国家二等助学金为3500元/人/年,国家三等助学金为3000元/人/年,分别对应评审发放给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特别困难、比较困难、一般困难三个等级。

2.国家助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我校在校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预科学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3)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

(4)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5)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6)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7)已通过2022-2023学年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新认定或困难等级调整,生活俭朴。

3.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能申请国家助学金:

(1)因违法犯罪被司法机关和有关部门处理;

(2)受学校纪律处分,当前处于处分期;

(3)处于保留学籍期(休学、服兵役、出国等);

(4)已超过基本修业年限;

(5)学校认定的其他情况。

三、评审程序

1.学生申请国家助学金。申请学生于3月23日下午17:00前填写《中国农业大学国家助学金申请表》(附件1),并将纸质版提交至工院139办公室,电子版《国家助学金学生名单汇总表》(附件2)发送至cau-wang21@cau.edu.cn

申请表中本人及家庭相关信息应与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申请表中有关内容一致。

2.学院审核学生申请材料并评审。根据2022-2023学年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复核和动态调整结果评定国家助学金。

3.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汇总核查,并将国家助学金资助初步名单提交学校审核。

4.学校研究通过后,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名单在校内进行公示。

5.经公示无异议,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会同财务处发放国家助学金,按月发放,春季学期共发放5个月

四、其他要求与说明

1.评审工作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评选,做到应助尽助。

2.在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过程中,各年级、班级结合实际情况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开展诚信、感恩、励志、成才教育,鼓励学生勤奋学习,积极向上。

3.学生如对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有疑问或异议,可向学院或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实名咨询反映。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62737589

电子邮箱:cau-wang21@cau.edu.cn


附件1.中国农业大学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doc

附件2.2022-2023学年国家助学金学生名单汇总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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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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