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21年度固定资产盘点工作的通知》,现将学院2021年固定资产盘点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盘点基准日
本次盘点基准日为2014年1月1日至2021年10月31日,在此时间区间内购置入库(含受赠)的固定资产均在盘点之列。
二、工作安排
1. 各位老师请按照《中国农业大学固定资产盘点操作指南》(附件1)要求进行自查、上报结果。
2.领用人自查(时间:12月20日-2022年3月11日)
领用人依据系统内自查任务进行实地盘点,填报系统。工作方法是见物就点、是账就查、不重不漏、实事求是。对自查结果为有账无物的固定资产填写《中国农业大学固定资产盘点有账无物资产处理申请表》(附件2);对自查结果为有物无账的,填写《中国农业大学有物无账资产处理申请表》(附件3);对于名下闲置的资产填写《中国农业大学闲置资产信息统计表》(附件4)。
3.单位核查、抽查(时间:2022年3月12日-3月31日)
学院对自查结果为账实相符的固定资产按不少于其数量5%的比例进行抽查,其中单价大于10万元的资产必查。
三、相关要求
1.请老师们高度重视本次资产盘点的工作,资产盘点核查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做到账物相符,存放地点、使用人、使用单位相符,资产标签条码完整。
2.有如下情况,请于2022年3月11日前将相关材料电子版发送至zhuzy@cau.edu.cn,纸质版领用人签字后交到院办131:
(1)自查结果为有账无物:《中国农业大学固定资产盘点有账无物资产处理申请表》(附件2)、有账无物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及纸质版;
(2)自查结果为有物无账:《中国农业大学有物无账资产处理申请表》(附件3)电子版及纸质版;
(3)名下有闲置资产:《中国农业大学闲置资产信息统计表》(附件4)电子版。
联系人:朱子怡
联系电话:010-62737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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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2月25日
附件1_中国农业大学固定资产盘点操作指南-2021年.doc
附件2_中国农业大学固定资产盘点有账无物资产处理申请表 .xlsx
附件3_中国农业大学固定资产盘点有物无账资产处理申请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