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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思政

4001百老汇官方网站关于2021-2022学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10-06    浏览次数:

2019、2020、2021级本科生:

为激励青年学生勤奋学习、德才兼备、全面发展,依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现就2021-2022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组织管理

学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学院奖学金评选工作,制定学院奖学金评选细则、完成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组织开展奖学金评选工作等。

二、申报对象

国家奖学金奖励国家招生计划内、具有我校学籍的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中特别优秀的二年级及以上的本科生。

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国家招生计划内、具有我校学籍的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中品学兼优的二年级及以上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国家奖学金与国家励志奖学金不可兼得。

三、奖励标准

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

四、评选条件和要求

申请学生应同时符合《中国农业大学奖学金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中农大学字〔2021〕9号)和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规定的基本条件。其中:

(一)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创新能力、社会实践、综合素质特别突出;

6.年级要求:二年级及以上年级本科生方可申请。特殊学制的学生,根据当年所修课程层次确定参与相应时段的国家奖学金评定,原则上从入学第六年开始不再具备申请资格;

(二)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评选学年度学习成绩排名、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均位于前50%,且没有不及格科目;

6.2021-2022学年度通过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生活俭朴。

在符合基本条件的前提下,申请者还须满足各奖学金要求的其他具体条件。详见《4001百老汇官方网站2021-2022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细则》(附件1)。

四、日程安排

1、学院评选(10月5日)

学院资助工作领导小组按照《中国农业大学本科生奖学金管理办法》文件精神,参考学校《中国农业大学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实施办法》、《中国农业大学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实施办法》及通知要求,结合本学院实际情况,制定《4001百老汇官方网站2021-2022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细则》(附件1)。

2、网上公示(10月6日)

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者名单公示,详见《4001百老汇官方网站2021-2022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结果公示》。对公示有疑问的,于10月8日前至相应年级辅导员处反映情况。

3、材料提交(10月8日下午)

以班级为单位,由各班班长收集,于2021年10月8日(周六)14:30-17:00统一上交《2021-2022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2,EXCEL,只需提交电子版,命名为姓名+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或《2021-2022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3,WORD,只需提交纸质版,一式两份),以及成绩单、获奖证书等证明材料。电子版材料提交至cau-wang21@cau.edu.cn,纸质版交至工院139办公室。请务必按照申请审批表要求认真、准确、如实填写,填写不规范的将不予审核通过,弄虚造假的将承担相应后果。

五、材料要求

1.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同学需提交:

(1)《2021-2022学年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附件4,电子版)

(2)《2021-2022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2,电子版)

(3)成绩单、获奖证书等证明材料

1.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同学需提交:

(1)《2021-2022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附件5,电子版)

(2)《2021-2022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3,纸质版,一式两份)

(3)成绩单、获奖证书等证明材料

六、其他要求及说明

1.各年级、各班级要充分重视评选工作,严格按照评选条件认真进行评选,充分发挥评奖工作的激励作用,调动学生积极性,提高综合素质。

2.奖学金评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导向,对学生道德品质、学习成绩、课外活动、实践劳动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查。

3.转专业(指学籍异动)学生参评奖学金的处理:如果学生转入新专业不足一学期,应在原专业参评奖学金;如学生转入新专业超过一学期,应在当前专业参评。

4.外校赴我校交流学习的交换生不享有参评奖学金资格;我校正常赴外校短期交流学习的学生(交流时间应不长于一个学期)可以参评。

5.学生申报时严禁各种类型的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其在校期间所有奖励的评选资格,学校有权追回已发放的奖金和荣誉证书,并按照学校相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6.奖学金证书遗失无法补办,但可开具获奖证明。需开具获奖证明的学生可在资助中心网站下载专区下载并填写《中国农业大学本科生奖学金证明》,按要求办理。

7.各项奖学金的评选接受全体师生的监督,若对评选过程或结果存在意见或建议,可通过电话、邮件或面谈的形式向学院反映。

七、本条例由4001百老汇官方网站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4001百老汇官方网站学生教育管理科

2022年10月5日



4001百老汇官方网站2021-2022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结果公示.xlsx

附件1:4001百老汇官方网站2021-2022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细则.doc

附件2、2021-2022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xlsx

附件3、2021-2022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doc

附件4、2021-2022学年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xlsx

附件5、2021-2022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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