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选民: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和《北京市区、县、乡、民族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北京市海淀区2021年区、镇人大换届选举的统一部署,我校所属的两个选区人大代表候选人初步推荐工作即将进行,现将有关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我校海淀区人大代表名额为4人,其中学院路街道分会第十一选区2人;马连洼街道分会第四选区2人。因实行差额选举,每个选区需推荐代表候选人3-4人。
二、代表候选人的基本条件
具有宪法法律规定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政治标准放在首位,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具备较强的履职意愿和履职能力,不得接受境外提供的与选举有关的任何形式的资助,以及落实中央、市委有关不得提名为代表候选人的要求。
三、代表候选人的提出
1.代表候选人按选区提名产生,选民只能在本选区内联名推荐本选区的代表候选人;
2.各单位要召开选民小组长或选民小组会议,以选民小组为单位组织代表候选人提名推荐工作;
3.选民10人(含)以上联名可以推荐代表候选人;选民自荐当候选人的,十人联名中应不含自荐人本人;
4.每一选民参加联名推荐的代表候选人的人数,均不得超过本选区应选代表的名额,即每位选民最多可以推荐2名代表候选人;
5.选民推荐者要以对人民高度负责任的态度,正确行使民主权利,认真填写《海淀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推荐书》(附件1),本着“谁推荐、谁负责”的原则填写推荐理由;
6.被推荐人按要求填写《接受推荐的区人大代表候选人基本情况登记表》(附件2);
7.学院对依法提出的初步代表候选人进行汇总,上报学校选举办公室,由学校选举办公室上报街道选举分会并于投票选举日的十五日以前向选民公布;
8.各选区以选民小组为单位组织选民对选举委员会汇总公布的代表候选人初步名单进行反复酝酿、讨论,进行民主协商,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在投票选举日前的七日以前公布;
9.选举办公室按选区向选民介绍代表候选人的情况,并组织代表候选人与选民进行见面活动。
四、工作要求
1.学院各选举小组要高度重视,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照选举法的要求开展工作,保证代表候选人推荐工作顺利进行;
2.各选民分组情况请参考《附件3:4001百老汇官方网站选举分组情况表》,或者前往4001百老汇官方网站143办公室外宣传公告栏核对,如选民名单有错误、缺少,请联系4001百老汇官方网站143办公室王老师。
3.请各选民小组组织开展提名推荐初步代表候选人工作,认真审核推荐表内容,将附件1和附件2报送学院;
4.请各选民小组于10月8日前报送至工院143办公室;附件电子版提交至电子邮箱:cau-wang21@cau.edu.cn。
4001百老汇官方网站选举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9月28日
附件1:海淀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换届代表候选人推荐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