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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务

4001百老汇官方网站关于开展“博士后校地合作(资源拓展)专项” 申请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3-25    浏览次数:

院属各单位,并各位老师: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国家区域发展总体战略,促进学校办学资源拓展,加快校地合作项目实质性落地,学校发布了《中国农业大学博士后校地合作(资源拓展)专项管理办法(暂行)》(中农大人字〔2021〕10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附件1)和《关于开展“博士后校地合作(资源拓展)专项” 申请工作的通知》,现就我院2021年度“博士后校地合作(资源拓展)专项”(以下简称“专项”)申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有关说明

1. 专项依托学校各一级学科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所在院系平台进行招收,在办学资源拓展地平台基地进行培养和使用,在招收遴选、日常管理、出站审批等环节实行单列管理,实行专项负责人责任制,探索培养高层次创新型博士后的新机制和新模式。

2. 拟设立专项需组建博士后合作导师队伍(一般不少于3人)。专项负责人需具有我校博士后合作导师资格,且近三年曾招收博士后。原则上每名博士后合作导师只能负责一个专项。

3.拟设立专项的办学资源拓展地需与中国农业大学已正式签订校地合作协议,且具备博士后开展工作所需的科研、生活条件。

4.办学资源拓展地属地合作单位(以下简称“合作单位”)、专项负责人和博士后合作导师对专项博士后年资助总额不少于20万元(含工资、住房补贴、学校和个人缴纳的各类税费、保险等,下同),其中:“合作单位”对每名专项博士后资助经费不少于10万元/年,学校鼓励“合作单位”全额承担资助经费,同时根据博士后产出和贡献提高资助额度。在学校批复的学校资助指标内,专项博士后可叠加享受学校资助,不少于10万元/年;人员经费自理的办学资源拓展地学校工作专班或相关机构(以下简称“派出机构”),学校资助一般由“派出机构”承担。

二、时间节点安排

请有意申报的老师于 4月1日17:00上报以下材料:

1. 由“合作单位”填写并盖章的《中国农业大学博士后校地合作(资源拓展)专项合作单位支持意向承诺书》(附件2PDF版与纸质版

2. 《中国农业大学博士后校地合作(资源拓展)专项申请表》(附件3)Word版与纸质版。

三、其他事项

1. 其他未尽事宜以《管理办法》为准。

2. 如遇特殊情况,调整具体工作安排的,另行通知,以相关通知为准。

四、工作人员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62737333

纸质材料提交:4001百老汇官方网站743办公室

电子邮箱zhuzy@cau.edu.cn

4001百老汇官方网站

2021325

附件1:《中国农业大学博士后校地合作(资源拓展)专项管理办法(暂行)》.pdf

附件2:博士后校地合作(资源拓展)专项合作单位支持意向承诺书.docx

附件3:博士后校地合作(资源拓展)专项申请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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