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博士后进站标准
(一)申请者应为年龄在35周岁以下;
(二)获得博士学位不超过3年;
(三)国家项目博士后和学校项目博士后均需为全职博士后;
(四)国家项目博士后、学校项目博士后入站学术标准,按国家和学校要求执行,具体参照《中国农业大学关于博士后制度改革与管理的实施意见》
(五)自筹经费博士后须具备如下条件:
1、科研成果:申请人须具备如下条件中的至少1项:
(1)在SCI、EI,国家级重点期刊或者核心学术刊物上发表研究课题相关学术论文1篇;
(2)公开出版2万字以上学术专著或者参编教材;
(3)获得发明专利1项;
(4)获得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励前6名;
(5)其他经学院学术委员会认可的重大成果。
2、科研项目
主持或者作为主要参加人参加过一项国家级项目,包括青年基金,博士后基金,面上基金,重点基金或者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课题等。
(六)联合培养博士后参照自筹经费博士后标准执行。
二、博士后出站标准
(一)国家项目博士后按国家相应规定执行;
(二)学校项目博士后在站期间,须获得博士后科学基金或省部级及以上科学基金资助至少1项,发表高水平研究论文至少1篇;
(三)自筹经费博士后在站期间,须具备如下条件:
1.科研成果:原则上须具备如下条件中的至少2项,其中第(1)项为必要条件:
(1)在SCI、EI,国家级重点期刊或核心学术刊物上发表研究课题相关学术论文2篇;
(2)公开出版2万字以上学术专著或者参编教材;
(3)获得发明专利1项;
(4)获得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励前6名;
(5)其他经学院学术委员会认可的重大成果。
授权专利1项可等同为1篇论文,且只可等同1次。
上述成果必须以中国农业大学为第一单位。
2.撰写博士后研究报告,要求体现申请人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的能力和较高的学术水平。
(四)联合培养博士后参照自筹经费博士后出站标准执行。